绥江县水务局
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示
为进一步加强绥江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,规范取用水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、《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3号令)第五十一条、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、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绥江县水务局依法注销以下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,现向社会予以公告。
序号 |
取水权人名称 |
取水许可证号 |
注销原因 |
1 |
绥江县中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|
取水 滇绥字[2015]第011号 |
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|
2 |
绥江县祥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|
取水 滇绥字[2015]第05号 |
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|
3 |
绥江县新滩镇凉水沟煤矿 |
取水 滇绥字[2015]第07号 |
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|
4 |
绥江县合洲煤业有限公司 |
取水 滇绥字[2015]第06号 |
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|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单位如有取水的,视为无证取水。如对本决定不服,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,逾期不提出的,将视为放弃听证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
绥江县水务局
2021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