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绥江县卫生健康局初审,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兰萍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申请,根据国务院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等法规、文件规定,现将拟注销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设置医疗机构名称:绥江兰光英诊所
法人代表:兰萍
类 别:诊所
经营性质:营利性
服务对象:社会
床 位:0张
机构选址:绥江县中城镇龙行大道(西段)3号1-6铺
诊疗科目:内科
审批前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(2020年4月2 日- 4 月 16 日),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绥江县卫生健康局反映。举报电话:0870-7621360。
绥江县卫生健康局
2020年 4 月 2 日